2008年8月2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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涵养我们经济生态中的“湿地”
燕农

  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(8月23日《人民日报》)。
  联系到不久前媒体披露——国家发改委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“国家中小企业银行”,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业务,作为一种长效机制,探索通过国家中小企业银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——可以看出,相关政策正在向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纵深层面发展。
  直观来看,截至2007年9月,全国私营企业数达到538万户,占全国法人企业的80%以上,成为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,个体私营经济已占全国GDP的40%左右。可以说,在社会经济生态中,怎样对待个体私营经济,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命题。有论者曾经打过一个形象的比喻:若把现有经济形态视作一座森林,先进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如同大树,中高端生产型服务产业视同经济林,一般二、三产业视同灌木丛,民营中小企业则犹如森林中的大片湿地和草场。个体私营经济便是这湿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  这块湿地,确实到了需要认真涵养的地步了。有关数据显示,我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.7年;1999年到2006年6月底,全国个体工商户减少了约650万户。其间或许有诸多因素,但融资难、发展成本高、市场竞争不公平等因素亦概莫能外。而这类企业的减少,势必影响到经济总量的增长、劳动就业机会的增加以及居民收入的提高。
  横向比对国内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,大体可以发现,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驱动力量。沿海地区,长三角、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强势,很大一部分也得益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规模总量。一定程度上可以说,一个区域的总体经济活力和经济实力,并非完全取决于一两个经济航母的体量,而在于活跃且有保障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形态。一味着眼于扶持大型企业,看不上个体私营经济,或许是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误区。
  寻求一座茂盛的经济森林,不可能忽视掉森林中的湿地和草场,相反,恰恰是湿地的给养才给了大树成长的可能。所以,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值得鼓掌,而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层面,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。